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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在炒皮草的新聞,談到取皮草很殘忍、穿皮草很血腥等等。基本上我是不喜歡皮草的、也懶得看那些名女人身上披隻死動物比來比去。不過我覺得除了道德勸說之外,反對皮草的人很難找到適當的理論基礎。

問:妳不覺得穿皮草很殘忍嗎?
答:像CAS電宰豬肉那樣人道電宰就好了吧。對了,妳吃素嗎?

問:用來取皮草的動物很珍貴。
答:我穿的是養殖的。

問:穿假皮草不好嗎?
答:這樣跟吃素雞一樣,有實無名、心意不誠。

問:妳可以改穿兔毛或牛皮。
答:阿彌陀佛,眾生平等;奈何惜貂鼠而不惜兔牛?


說來人類穿皮草的歷史應該比穿棉麻更早,那時候也沒有什麼殘不殘忍的問題。後來毛皮變得珍貴,是因為來源比植物纖維少、加工也比較困難;植物纖維衣服普及之後,毛皮也因為稀少、而且確實有些人工紡織做不出來的光澤與花紋,因而成了某些人炫耀身分地位的象徵。

說起殘忍,電視上播映的活剝毛皮畫面是很殘忍,絕對應該有更好的方式來取代;但如果你相信眾生平等的觀念,那麼更殘忍的衣料來源應該是絲綢。一件衣服所需的蠶絲用到的蠶繭,不只是三五十個而已;而為了減少羽化時損傷蠶絲,繭中的蛹都是被熱水活活燙死的。只是它們不會出聲音,沒辦法讓電視台用煽情的語調加上「它還睜著眼睛看著殺它的兇手‥‥」之類的旁白。

電視上有時候會報導某些地方讓牛聽音樂、餵牛喝啤酒、甚至幫牛按摩,其實在這些「享受」的背後,都隱藏著這些牛遲早得走向鬼門關,成為人們盤中飧的事實;讓它們有這些享受,不過是為了滿足人的口腹之慾、甚至讓一斤肉可以多賣幾塊錢而已,又何嘗是為了「人道」或「動物權」?

什麼是人道、什麼又是殘忍,自從人類變成雜食動物之後,就已經是個難解的問題,唯一「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的標準,只有主張不殺生的宗教、非必要不殺的道德規勸(這一點其實動物做得比人好,因為大多數動物都是「非必要不殺」)、或是過程中盡量減少動物痛苦的同理心而已。

至於殺哪一種動物比較道德、用哪一種方式比較道德,其實真的很難說。我並非為那些殺貂取皮的人、或是以穿皮草為樂的人開脫,而是覺得要討伐總得師出有名。我們可以要求業者用人道一點的方式殺死動物、用養殖的方式減少對大自然的衝擊、在養殖的過程中給予合理的飼養環境和食物等等,但以我有限的知識,其實想不太出在同樣的條件之下,殺牛豬取肉何以不比殺動物取皮殘忍。

其實更令我不解的是,新聞媒體對這則新聞的態度。畫面上反覆放著他們稱之為「慘不忍睹」的畫面、旁白以極盡煽情的語調為動物請命,穿皮草的名媛貴婦都成了追逐的目標,彷彿如果他們沒有對著鏡頭懺悔,就犯了十惡不赦的大罪。

算了吧,這些用錢堆砌的人們穿皮草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電視上又不是沒有用極盡阿諛能事的形容詞報導他們如何走在星光大道上;如果不是為了搾取他們假裝懺悔的表情,鏡頭又何必去捕捉這些靠媒體吹捧起來的寵兒?

說穿了,這只是一個「政治正確」的問題。我不覺得會活剝毛皮的地方,會用更高尚的方式對付雞鴨豬牛,哪裡只有水貂或浣熊會「睜著眼睛看自己血淋淋的身軀」?我們往肚裡吞的家禽家畜也有眼睛吧?正因為皮草是時尚的象徵,所以會有上得了時尚鏡頭的人們為它請命;也因為有上得了檯面的人請命,所以反皮草會變成一件政治正確的事情。只要偶而提出來講一講,媒體就可以再一次變成正義的化身;那些裸身鼓吹「寧可不穿皮草」的人,才能得到更多的鏡頭青睞。

當然,政治正確的事情也可以是道德正確的事情,不過別搞雙重標準。與其宣傳穿皮草是一種錯誤,不如鼓勵以合理而人道的方式取得毛皮;除非每個人都能吃素、都不使用任何動物製品,否則實在沒有什麼立場來譴責穿皮草的人。

雖然我不喜歡皮草、也不喜歡許多時候皮草背後隱藏的奢靡與虛榮,但我不是素食者,所以我不能譴責穿皮草的人。跟穿皮草的人相比,我更不喜歡的是雙重標準、精神分裂、比皮草製造商更嗜血的媒體心態。

(更多文章和討論請參閱我的主網站:fredjame.com)


Posted by fredjame at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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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waw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